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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人阅读发布时间:2015-09-30 14:52
(一)香(原)料质量的检验
香精配方确定以后,香(原)料的质量是决定香精质量的最重要因素,因而对它的质量必须作多方面的检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购进香(原)料和自产香料的检验。
(2)配料过程中的复验在配料过程中如发现某种香(原)料质量有疑问时,应及时进行复验。
(3)香精半成品检验香精配料结束后,要对香气、色泽和澄清度等标准与标样进行对比检验。
(4)香精包装过程中的检验香精装瓶后要进行灯光下的杂质检验和香精重量准确度的抽验。
此外,对于食用香精,香(原)料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 2007)的规定进行相关检验。
(二)香精的质量检验标准
1检验项目
香精的检验项目可参见QB/T 1505—2007《食用香精》、QB/T 1507 2006《日用香精》及QB/T 1506 2004《烟用香精》等标准。检验项目一般包括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射率(20℃)、重金属(以Pb计)含量、砷含量等;另外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该香精在十一类加香产品或指定产品中的最高用量。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射率为出厂检验项目,而砷含量、重金属含量(以Pb计)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年检验一次。
2抽样方法
每批的包装单位1~2个,全抽;3~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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